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七)如为代办需车主出具委托书及代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号牌费 100元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15元
机动车登记证书费 10元
机动车临时号牌费 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