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等要求。
1.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报建表原件3份;
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核准批复或备案证复印件1份;
3.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需提供直接发包批复复印件1份;非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交项目投资类别及出资比例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核准批复或备案证书中资金来源不能证明为非国有(外资、私营、民营)的,还需提供公司章程,若公司的出资人不全是自然人而含有法人,则提供出资人为法人的公司章程……以此类推,追溯至出资人全部是自然人为止)复印件1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备案表复印件1份,涉及高边坡、高填方、深开挖还应提交审查合格的边坡支护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5.满足施工要求的资金证明原件1份(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证明提交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其他项目提交由财政部门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估算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估算价的30%);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平基土石方工程可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7.提交承包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各1份(外地施工企业还需提交入渝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8.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的,应提供代建合同复印件1份及发展改革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9.其他资料:
(1)已开工建设补办发包手续的项目,需提交两江新区质量及安全监督站提交提前介入审批手续复印件;
(2)分期分标段发包的项目,需提交工程分期或标段划分的情况说明原件。
注:以上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发包人公章。
申请人:企业
办理主体: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3-67573747、023-67573889
收费标准:不收费
